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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宗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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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29 10:10 来源:常德晚报 作者:刘圣鸿 谢燕飞 刘浩男

  近日,汉寿县河家堰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从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酉港信用社领取了50万元贷款,用于扩大鱼鳖混养规模。合作社是以租赁的292亩养殖水面10年经营权为抵押物取得该笔贷款。据悉,此笔贷款不仅是我市更是湖南省首宗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土地流转规范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序发展。汉寿县抓住有利时机,率先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该县农村经营管理局与中国人民银行汉寿支行联合制定下发了《汉寿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对符合准入条件的法人和自然人提供融资平台。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业银行、县邮政储蓄银行将全力当好后盾,全年计划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方式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5000万元,尤其是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将全面满足县内符合条件且有需求的客户,为新农村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加速器作用。

  

 

(编辑:王 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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