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本级政府 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出台
日前,我市印发出台了《常德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该指导目录包括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服务、行业管理与协调服务、技术服务事项及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等5类,进一步明确了政府购买服务的具体事项。
此次发布的指导目录,分为一级、二级、三级目录。一级目录包括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服务、行业管理与协调服务、技术服务事项及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等5类,二级目录包括公共教育类、保障住房类、城市社区公共设施类等61款,三级目录包括教育培训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工作,保障房后续管理智能化系统建设和维护,海绵城市建设服务等288项。
据介绍,在2015年试点基础上,市本级将从2016年稳步推开政府购买服务,要求市直各单位结合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从《目录》中选取1个及以上项目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并编制好政府购买服务预算,以后再逐步增加项目、扩大范围。今后,市财政局将根据市本级经济社会发展、政府职能转变、社会公众需求等方面的变化,及时对《目录》进行补充完善、更新调整。
(编辑:张蓝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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